1、暫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用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矩:
1)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36m3,但當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不應小于50m3,當建筑高度大于150m時不應小于100m3;
2)多層公共建筑、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筑不應小于18m3,當一類居處建筑高度逾越100m時不應小于36m3;
3)二類高層居處不應小于12m3;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層居處建筑不應小于6m3;
5)工業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規劃流量當小于等于25L/s時不應小于12m3,大于25L/s時不應小于18m3;
6)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鋪建筑不應小于36m3,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0m2的商鋪不應小于50m3,當與本條第1款規矩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2、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方位應高于其所效力的水救活設備,且Z低有用水位應滿足水救活設備Z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并應符合下列規矩:
1)一類高層民用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10MPa,但當建筑高度逾越100m時不應低于0.15MPa;
2)高層居處、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民用建筑不應低于0.07MPa,多層居處確有困難時可適當下降;
3)工業建筑不應低于0.10MPa;
4)當市政供水管網的供水才能在滿足出產日子Z大小時用水量后,仍能滿足初期火災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壓力時,可由市政給水系統直接供水,并應在進水管處設置倒流防止器,系統的Z高處應設置自動排氣閥;
5)自動噴水救活系統等自動水救活系統應根據噴頭救活需求壓力判定,但Z小不應小于0.10MPa;
6)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5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3、高位消防水箱可選用熱浸鋅鍍鋅鋼板、鋼筋混凝土、不銹鋼板等締造。
4、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矩:
1)當高位消防水箱在房頂露天設置時,水箱的人孔、以及進出水管的閥門等應采用鎖具或閥門箱等維護辦法;
2)嚴寒、嚴寒等冬季冰凍區域的消防水箱應設置在消防水箱間內,其他區域宜設置在室內,當有必要在房頂露天設置時,應采用防凍隔熱等安全辦法;
3)高位消防水箱與基礎應結實銜接。
5、高位消防水箱間應通風出色,不應結冰,當有必要設置在嚴寒、嚴寒等冬季結冰區域的非采暖房間時,應采用防凍辦法,環境溫度或水溫不應低于5℃。
6、高位消防水箱應符合下列規矩:
1)高位消防水箱的有用容積、出水、排水和水位等應符合《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標準》第4.3.8條和第4.3.9條的有關規矩;
2)高位消防水箱的Z低有用水位應根據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吞沒深度判定,當選用出水管喇叭口應符合《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標準》第5.1.13條第4款的規矩;但當選用防止旋流器時應根據產品判定,不應小于150mm的維護高度;
3)消防水箱的通氣管、呼吸管等應符合本標準第4.3.10條的有關規矩;
4)消防水箱外壁與建筑本體結構墻面或其他池壁之間的凈距,應滿足施工或設備的需求,無管道的周圍面,凈距不宜小于0.7m;設備有管道的周圍面,凈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與建筑本體墻面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宜小于0.6m,設有人孔的水箱頂,其頂面與其上面的建筑物本體板底的凈空不應小于0.8m;
5)進水管的管徑應滿足消防水箱8h布滿水的要求,但管徑不應小于DN32,進水管宜設置液位閥或浮球閥;
6)進水管應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進水管口的Z低點高出溢流邊際的高度應等于進水管管徑,但Z小不應小于25mm,Z大可不大于150mm;
7)當進水管為吞沒出流時,應在進水管上設置防止倒流的辦法或在管道上設置虹吸損壞孔和真空損壞器,虹吸損壞孔的孔徑不宜小于管徑的1/5,且不應小于25mm。但當選用日子給水系統補水時,進水管不應吞沒出流;
8)溢流管的直徑不應小于進水管直徑的2倍,且不應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徑不應小于溢流管直徑的1.5倍~2.5倍;
9)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徑應滿足消防給水規劃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應小于DN100;
10)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應位于高位消防水箱Z低水位以下,并應設置防止消防用水進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閥;
7、高位消防水箱的進、出水管應設置帶有指示啟閉設備的閥門。